有位男士一個月薪水33000元。
他準備與一位好不容易答應跟他出門的女孩約會,他計劃用一個月薪水中的25000元買一支iphome手機送她,然後再用5000元帶女孩吃高級餐廳燭光晚餐,他心想,經過今晚,女孩肯定會同意當他女友。
當他騎著最新款的150cc機車去載女孩,吃燭光晚餐時,他把手機送給了她並告白。
她回說:「你是一個好人,可是我們真的不合適。」
吃完飯她帶著iphome手機走人。
當月他只能吃泡麵,沒錢加油,沒錢繳回家,被父母罵:「不孝子。」
改善方案:
男生先用5000元租了一輛BMW-X5,然後去花店買了12朵玫瑰花了1000元,載她時告訴她,他喜歡與她手牽手去那些浪漫的小吃店。(最多花1500元吃到吐)
並且還跟他去了薇閣…花了他3600元,她熱情奔放,他隔天腰痠背痛,隔天女孩憐惜的對他說:「我們這就是愛情,我遇到真愛!」
當晚她就同意跟他交往!
他用這個方法每個月都睡不同的女孩,還繳10000元回家,父母逢人稱讚他:「孝順。」
這兩個方案告訴我們銷售模式才是決定成敗的關鍵,而不是「真誠」
別忘了等等來去租車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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